关于深入开展2014-2015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通知
各学院团委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,提高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、战斗力、影响力,切实履行团的基本职能,学校决定广泛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流程:
(一)民主评议阶段(3月25日-3月31日)
1.每位团员对照《团章》进行个人小结,自查自纠。
2.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,通过自评和互评,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3.团支部对团员做出综合评议,评议等级为: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,比例为30%(优秀)、40%(良好)、30%(合格、不合格)。
评议等级为优秀或优良的团员可参照《太阳成集团tyc151cc学生奖励办法》(科大政发[2011]81号)的要求参加评优。
4.各学院4月1日至3日登陆http://szyx.hnust.edu.cn导入本院团员评议结果。
(二)总结教育阶段(4月1日-4月3日)
1.各学院团委(直属团总支)召开团支部书记会议,听取各支部汇报评议情况,于4月3日前写出团员评议活动总结,并存档备案。
2.对合格团员和不合格团员,各级团组织要特别关注和关心,加强教育和引导;对极少数经教育不改者,应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处理。各学院将不合格团员名单按《2014-2015学年度团员评议不合格人员名单汇总表》(见附件)进行汇总,将电子档于4月3日前发送至科大团委邮箱hnkdtw@hnust.edu.cn。
二、团员教育评议具体实施办法
(一)团员教育评议的原则
团员教育评议应坚持实事求是,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和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。
(二)团员教育评议的内容
团员教育评议内容有:政治态度、思想品德、集体观念、学习态度、遵纪守法、明礼修身、社会公德和身心健康等方面。
1. 政治态度: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,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2. 思想品德:作风正派,诚实守信,积极上进,对自己要求严格,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在同学中有较好的影响。
3. 集体观念:集体观念强,积极参加校、院、班级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,热心为集体服务,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并努力做好各项社会工作。
4. 学习态度: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上课不迟到、早退、不无故缺课,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勤奋刻苦,主义理论联系实际,不断提高动手能力。
5. 遵纪守法:遵守国家纪法,维护社会秩序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,自觉抵制黄、赌、毒等不良诱惑。
6. 明礼修身:尊敬师长,友爱同学,讲文明,讲礼貌,仪表整洁,举止得体,男女交往文明,不打架斗殴、不吸烟、不酗酒。
7. 社会公德:维护社会公德,爱护公共财物,讲究公共卫生,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,节约水电,不浪费粮食。
8. 身心健康: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,不断提高身体素质,保持心理健康。
(三)团员教育评议方法
1.根据团员教育评议标准,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相互测评(占团员教育评议总分的30%)。
(1)为了便于操作,学生相互测评时只需从四个等级中选择一个:优秀-A、良好-B、合格-C、较差-D(其中优秀和良好的人数之和不超过班级人数的70%)。
(2)班、团干部统计每个学生获得的A、B、C、D的个数分别为a、b、c、d(之和为班级总人数)。
(3)根据公式:Σ1=(aA+bB+cC+dD)/班级总人数*30%,进行计算(其中A为90分、B为80分、C为70分、D为50分)。
2.根据全班学生成绩(2014年度平均学分绩点)排名(占团员教育评议的50%,其中优秀和良好的人数之和不超过班级人数的70%),得出Σ2=测评等级(A为90、B为80、C为70,D为50)*50%,其中比例为30%(A)、40%(B)、30%(C、D)。
3.各团支部成立测评小组,成员由班主任、助理班主任、团支书及6名普通团员代表组成,根据本团支部团员遵守校级校规情况、干部任职情况、所获奖励等因素对全班学生进行打分(占团员教育评议的20%、其中优秀和良好的人数之和不超过班级人数的70%),得出Σ3=测评等级(A为90、B为80、C为70、D为50)*20%。
4.团员教育评议分数=Σ1+Σ2+Σ3,班、团干部将全班分数按总分排序,根据比例30%(优秀)、40%(良好)、30%(合格、不合格)划分评议等级。
5.各学院团委进行审定。
6.有下列条件之一的,为不合格团员:(1)半年以上不交团费,不参加团的活动;(2)严重违犯校规校纪,受过行政记过以上(含记过)处分;(3)学习成绩差,一年内必修课程有60%以上(含60%)功课重修。
三、活动要求
1.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,积极开展学习先进典型的主题教育活动,加大宣传力度,形成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和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。
2.本次评议评优工作是我校共青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严格把关,采取有效措施,做到层层推报、层层公示,确保评议不走过场,评优全程阳光。
3.评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,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,报请学校同意后,将取消该单位相关项目的评优资格。
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
主题词:教育评议 通知
抄送:党办校办、各学院团委
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151cc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