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生城乡居民医保须知
太阳成集团tyc151cc的学生参加的是湘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,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为一个参保年度,正常缴费参保后享有相应待遇。具体操作流程如下:
一、门诊待遇:持学生证(或校园卡)在太阳成集团tyc151cc北校区医院就诊,每学年度600元以内的费用只要缴纳自负段金额即可(总金额减10乘以0.5加上10);在科大南校区医院以及其他医院的门诊费用一律自费。
二、意外伤害门诊待遇:没有他方责任、没有违规违法的意外伤害,在医保定点的一级以上医院(诊所不能报销)门诊治疗,可以到医保办按照普通门诊支付比例报销,每年最高总费用限额600元(报销295元封顶)。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:
1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(由就诊医院提供原件,并复印2份);
2、门诊病历(由就诊医院提供原件,并复印1份);
3、学院证明(由所在学院辅导员开出证明并签字、盖学院公章,内容包括:患者身份信息、疾病、异地就诊原因等,资料不全不予报销。在规定报销范围内的意外受伤要详细说明受伤的时间、原因、地点,否则不予报销);
4、身份证复印件;
5、本人本地存折或社保卡复印件(银行卡必须有银行柜台打印的客户信息资料);
三、住院待遇:在医保定点医院,没有他方责任以及违规、违法、酗酒、斗殴、自残、自杀、整形、整容等的住院,在医保有效范围内可享受医保政策,不同级别的医院住院,报销比例不同。即:自出院之日起4个月之内,有效票据总金额减去自费金额、再减去相应的起付线、按照相应的比例报销,累计最高报销限额15万元。
(一)、在科大附属医院北校区住院,只需凭身份证到住院部办理住院手续,无需任何单据,400起付、减去自费项目、报销75%。
(二)、在湘潭市内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,需凭身份证到科大北校医院门诊107室办理转诊登记,领取纸质医保卡,(湘潭市医保局在3-4个工作日内审批后),就可以在住院的所在医院享受医保政策,出院结算时只需缴纳自费金额。
(三)、湖南省内23家医院住院:到科大北校医院门诊部107申请,签字同意后,带2张相片、身份证、医保卡到湘潭市医保局雨湖分中心一楼(电话58205996,地址:湘潭宾馆附近)办理转诊,享受医保政策报销。省内23家医院名称如下:
中南大学湘雅医院、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、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、湖南省人民医院、湖南省肿瘤医院、湖南省妇幼保健院、湖南省脑科医院、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、湖南省结核病医院、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、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、湖南省儿童医院、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、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、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、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、武警湖南省总队医院、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三医院、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九医院、长沙泰和医院、湘雅博爱康复医院、湖南旺旺医院、长沙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。
(四)、除外湘潭市及23家省内的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(不是医保定点医院不予报销):先全额缴费住院,出院后(逢周三)到北校医院401医保办交资料,由校医保办去医保局办理报销。
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:
1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(由就诊医院提供原件,并复印2份);
2、住院费用总清单(由就诊医院提供并盖公章,并复印1份);
3、出院疾病诊断书(由就诊医院提供并盖公章,并复印1份);
4、出院记录(由医院提供并盖公章,并复印一份);
5、学院证明(由所在学院辅导员开出证明并签字、盖学院公章,内容包括:患者身份信息、疾病、异地就诊原因等,意外受伤要详细说明受伤的时间、原因、地点;相关资料不全不予报销);
6、身份证复印件;
7、本人本地存折或社保卡复印件(银行卡必须有银行柜台打印的客户信息资料);
8、意外伤害和特殊疾病需要提供入院记录(由就诊医院提供、盖公章,并复印1份);意外伤害住院需要报保险公司备案,电话58268840;
9、生育报销需要提供生育登记证、医学出生证明、孕产妇保健手册等复印件。
(五)、寒暑假住院:
1、湘潭市以及省内23家医院住院,先缴费住院,出院后不结算,开学后办理转诊,再结算,享受医保报销政策。
2、除外湘潭市及23家省内医院的住院,开学后按照住院待遇的第(四)条办理。
四、医保办资料受理时间及地点:每周星期三(节假日除外)在北校医院401室办理。
五、注意事项:不是医保定点医院不予报销,湘潭市内以及省内23家医院只能通过联网在医院直接报销,不受理发票报销。
大学生住院操作流程
1、在湘潭市内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:
先缴费住院,凭身份证到北校医院门诊部107室办理转诊(如果病好了还没来得及办理转诊,就可以先出院,暂时不要结算,等办好转诊后再去医院结算),享受医保政策报销。在定点医院结算后的自费部分再去科大综合楼A102报销商业医保。
2、湖南省内23家医院住院:到科大北校医院门诊部107申请,签字同意后,带2张相片、身份证、医保卡到湘潭市医保局雨湖分中心一楼(电话58205996,地址:湘潭宾馆附近)办理转诊,享受医保政策报销。省内23家医院名称如下:
中南大学湘雅医院、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、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、湖南省人民医院、湖南省肿瘤医院、湖南省妇幼保健院、湖南省脑科医院、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、湖南省结核病医院、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、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、湖南省儿童医院、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、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、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、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、武警湖南省总队医院、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三医院、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九医院、长沙泰和医院、湘雅博爱康复医院、湖南旺旺医院、长沙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。
3、除外湘潭市及23家省内的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(不是医保定点医院不予报销):先全额缴费住院,出院后带相关资料(详见走廊墙壁上医保信息栏),(逢周三)到医保办交资料,由校医保办去医保局办理报销。
4、不是医保定点医院不予报销,湘潭市内以及省内23家医院只能在医院直接报销,不受理发票报销。意外伤害住院需要报保险公司备案,电话58268840。